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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業該承擔多大的社會責任?有沒有極限?INSEAD學院題爲《抗流感:藉達菲藥物儲備問題探討流行病應變策略》(Fighting the Flu: Tamiflu Stockpiling: A Pandemic Preparedness Policy)的案例研究適時地探討了企業社會責任的課題。
該案例研究分析了擁有抗流感藥物“達菲”專利權的瑞士製藥公司羅氏集團如何採取措施確保全球藥量供給充足,以應對蓄勢待發的新一波全球瘟疫的情形。
“達菲”是對抗豬流感的有效藥物之一。豬流感首發於墨西哥並於4月24日被確診。在幾天之內病毒已迅速蔓延到西班牙、美國、新西蘭、以色列等國家,而在其他許多國家也出現很多疑似病例。世界衛生組織(WHO)已經將流行病警戒提升到第五級,這意味著這種疾病可能在人和人之間傳播。
INSEAD營運管理學教授盧克•沃森霍夫(Luk Van Wassenhove)說:“羅氏案例特別有意思,因爲該公司正處於很特殊的處境中。全球對達菲藥物的需求使羅氏這個擁有全球“達菲”專利的公司陷入了一個很艱難的處境。”沃森霍夫和INSEAD的客座研究員拉米納•沙米(Ramina Samii)是這篇2008年羅氏案例研究報告的合著者。
那麽羅氏的處境有多難?試想如果羅氏本來能夠生産足够的達菲但他們沒有做到,假如疫情爆發,有5千萬人由於沒能及時用上達菲藥而喪命,羅氏作爲達菲專利生産商,責任將有多大?恐怕公司到時將關門大吉。
慶幸的是,羅氏公司已採取行動以生產足夠的藥物。這包括在自己承擔所有開支的情況下建立全球生産網絡,以確保能夠滿足“萬一”出現的巨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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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盧克·凡·沃森霍夫 |
“問題是:該公司還要做些什麼才算盡到社會責任?畢竟,企業不是慈善機構。”身兼INSEAD社會創新中心主任的沃森霍夫提出了疑問。
早在20世紀90年代,羅氏就著力促請各國政府積極應對流行病毒,但各國政府置若罔聞。羅氏於1999年在全球推出了抗季節性流感藥物達菲並一年生産2000萬劑。不久就爆發了禽流感並很快蔓延到亞洲各國。
儘管缺乏政府部門的支持,羅氏公司毅然决定把達菲生産量從原有的2000萬劑增加到5500萬劑。而在2005年,由於美國政府要求羅氏供應兩億劑達菲,公司决定在2006年年底前把産量提高到四億劑。
羅氏本身的資源並不能應付這樣巨大的産量。於是它在全球各地進行審核授權,最終網羅10個國家的18個公司作爲全球供應網絡的核心合作夥伴。羅氏承擔所有合作設置的成本,包括資本投資、技術轉移、資格認證以及藥典備案開支等等。
除此之外,羅氏還在供應鏈的每一區域增添一名供應商,並授予生産許可證給中國和印度的三家公司,同時它還和一家南非的公司分享生産技術。由於流感沒有專利保護,未發展國家完全可以仿製生産達菲而不致侵犯反羅氏專利權。
2005年8月,羅氏同意捐贈300萬劑達菲給美國和瑞士作爲庫存。研究表明,這樣的庫存量能有效阻止流感從源頭傳播開來。2006年1月,羅氏又同意捐贈另200萬劑作爲特定區域的庫存。
隨著禽流感的爆發造成死亡案例並引發恐慌,各國政府一改之前的置若罔聞態度,並對達菲趨之若鶩。2007年初,羅氏收到近80個國家2000萬劑達菲訂單。羅氏同時也致力於研究延長達菲的保質期至5年以上。
“迄今爲止,這一切費用都由羅氏承擔,基本上公司把它視爲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沃森霍夫說,“羅氏認爲這義不容辭,因爲它關係到公司的企業聲譽。但現在它是否還得繼續承擔這樣的負擔呢?還是應由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來承擔這些開支呢?”
在瞭解羅氏公司之社會責任應該有多大多廣前,很難說全球已做好對抗流感的準備。因爲有些國家買得起達菲有些買不起,羅氏是否有義務爲這些國家的貧困人口提供廉價或免費的藥物?
再有,在配給藥物中誰享有優先權?試想如果真的疫情爆發,顯然醫生、護士、醫院具有優先權。但警察和部隊呢?他們應該也在優先名單內,畢竟,警察和部隊要維護公共安全。卡特里娜颶風的教訓應該還歷歷在目。
“對這次大流感,我們的應對措施是否周全?”沃森霍夫質疑道,“答案是否定的。雖有先前的教訓,但情形沒有多大改善,我們還沒有一套健全的制度讓世界不同地區的人民正確應對流感而不陷入恐慌。”
“在特定形勢下,政府必須要承擔責任,地方社區必須承擔責任,個人也必須承擔責任。如果大家都分擔責任,必然可以發展出有效措施,使我們在應對突發危機時更具抗逆能力。”
這個觀點得到參加INSEAD瑞士校友會在日內瓦舉辦的健康專家會議的專家們的認同。這些專家包括國際衛生組織國際衛生條例主任甘納爾•羅迪爾(Guenael Rodier),羅氏公司全球流感專責小組組長大衛•雷迪(David Reddy),以及麻省理工學院供應鏈管理學教授帕山•亞達夫(Prashant Yadav)。
“鑒於目前全球性旅行和商貿活動頻密,下一波危機難免很快波及全球各國,而目前對中低收入國家提供藥物和疫苗的供應鏈還欠完善,這些藥物和疫苗將無法在第一時間運抵這些國家。因此,開闢新的藥物配發渠道勢在必行,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尤爲如此,”身兼INSEAD社會創新中心客座教授的亞達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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